5月1日,我市将进入伏季休渔期。 昨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政策。
今年市海洋局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和往年不同的是,本次通告有效期调整为3年。具体来看,今年我市海域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与去年保持一致。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市海洋局表示, 伏休期间,对于查获的违规在册渔船一律扣除、扣减伏季休渔补贴,对于查获的涉渔“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对于查获的违法电鱼行为一律移送海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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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电子围栏”
实时掌握休渔船动态
今年,我市仍然将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 市海洋局表示,今年海洋伏休禁止异地休渔,严格钓具渔船管理,严格实施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严禁冰鲜杂鱼交易等。
所有休渔船原则上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澳口停泊,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如果违反关于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渔船船主将被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伏休监管上,今年我市将严格检查海洋渔船北斗示位仪安装使用情况,设立渔港“电子围栏”“警报线”,通过北斗示位仪终端、无人机等,实时掌握休渔船动态,靠港渔船一律不得擅自移泊。
海鲜冻品储备量大
价格不会异常上涨
实行伏季休渔,今年市场海鲜供给是否保持稳定? 市海洋局表示,实行伏季休渔主要对生长在东南沿海的活鲜海捕捞类水产品交易量有所影响,结合往年情况,水产品不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价格也不会异常上涨。
“休渔前,厦门水产批发市场的商家和附属冷库已经积极囤货备货,冻品储备量大,可以按市场需求投放。此外,进口水产品和远洋渔船回运,对厦门水产品市场也是一种很好的补充。”市海洋局介绍。在市民最关心的海鲜价格上,市海洋局表示,我市大部分水产品是外地货源,从全国各地输入到厦门进行集散,流通能力很强,价格可以得到有效稳定。
(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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