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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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2.6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61.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0.3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 20.33亿元。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3.3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50%权益的子公司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文唐光房地产”)接受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27,500万元融资展期,展期期限为12个月,同意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厦门”)及漳州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唐润房地产”)分别以其持有的龙文唐光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龙文唐光房地产另一股东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集团”)为公司提供50%反担保,龙文唐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按照担保责任调配资金,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2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198.2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9.92亿元,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21.88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资产负债率 | 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 本次使用前担保余额 | 本次使用前剩余可使用余额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70% | 1198.20 | 590.33 | 607.87 |
<70% | 79.92 | 20.33 | 59.59 | ||
合计 | 1278.12 | 610.66 | 667.46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4月16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倪冰;
(五)注册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1413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漳州唐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36,944.04 | 245,194.10 |
负债总额 | 162,724.26 | 172,800.14 |
长期借款 | 61,000.00 | 27,500.00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 | 101,724.26 | 145,300.14 |
净资产 | 74,219.78 | 72,393.96 |
2021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12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净利润 | -4,742.46 | -1,825.82 |
利润总额 | -4,742.46 | -1,825.82 |
其他情况:经查询,龙文唐光房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龙文唐光房地产申请的 27,500万元融资展期提供担保,融资展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担保条件: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2.6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590.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4.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0.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18%。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2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97.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逾期担保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五、备查文件
担保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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